《西安市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》印发
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租售并举转变
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
建立承租人居住证权利清单
对租赁住房项目建立快速审批通道
西安楼市调控政策进一步收紧
6月20日,西安市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市场调控管理下发通知,通知强调,严格落实中央“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”的精神,坚决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,稳定住房市场的发展。
通知明确,20日起,从市外迁入户籍的居民家庭(退伍转业、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)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,应落户满1年,或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(或个人所得税)
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够提供5年以上(含5年)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,方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。
将临潼区纳入住房限购范围,严格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。
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
建立承租人居住证权利清单
对租赁住房项目建立快速审批通道
西安楼市调控政策进一步收紧
6月20日,西安市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市场调控管理下发通知,通知强调,严格落实中央“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”的精神,坚决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,稳定住房市场的发展。
通知明确,20日起,从市外迁入户籍的居民家庭(退伍转业、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)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,应落户满1年,或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(或个人所得税)
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够提供5年以上(含5年)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,方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。
将临潼区纳入住房限购范围,严格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。
2021-07-08 18:14